发布时间:2025-04-05 05:37:46 来源:一线新闻网 作者:半夏微凉
近日郯城县公安局发布公告以下3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立案侦办请相关投资参与人尽快登记01郯城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登记山东德泉投资集团(郯城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损人员的公告山东德泉投资集团(郯城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郯城县公安局立案侦办,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及时获取犯罪证据,切实保障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在山东德泉投资集团(郯城分公司)投资,但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相关凭证(投资回执单,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等资料),于2024年8月1日前,自行到郯城县公安局西侧接访大厅登记(前期已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不必重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请广大投资人互相转告,合理反映诉求,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联系人电话:0539-6153213唐警官 17862259358朱警官 17862259581郯城县公安局2024年7月9日02郯城县公安局关于登记郯城亦通计算机有限公司、郯城合信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损人员的公告近期,郯城县公安局立案侦办郯城亦通计算机有限公司、郯城合信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溪(男,47岁,郯城县李庄镇华埠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及时获取犯罪证据,切实保障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在郯城亦通计算机有限公司、郯城合信商贸有限公司投资,但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相关凭证(投资回执单,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等资料),于2024年8月1日前,自行到郯城县公安局西侧接访大厅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请广大投资人互相转告,合理反映诉求,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联系人电话:0539-6153213唐警官 17862259358朱警官 17862259581郯城县公安局2024年7月9日扩散!周知!来源 :郯城公安编辑:小晚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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